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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审理32宗刑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5:40 深圳商报

  宝安法院三项措施保证快审快结

  一天审理32宗刑事案

  深圳商报记者包力于瀛通讯员王华兵陈方杰

  【本报讯】昨天,宝安法院一天审理了32宗刑案,53个被告人受审。宝安法院推行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人民陪审员参审三项做法以来,12名审判人员10个月已审理刑事案件3253件4258名被告人。

  宝安法院是深圳市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最大、新型疑难犯罪案件最多的法院。每年的刑事案件数量占全市刑事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在巨大的刑事审判压力面前,宝安法院推出三项快审快结刑事案件的举措。

  推行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庭审效率。对于指控的事实清楚、均有充分的证据证实,且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案件,简化法庭调查,不再就犯罪事实和罪名作供述和辩解,并当庭宣判,提高效率。

  推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针对普通程序案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新举措。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力量,解决审判人员不足的问题。宝安法院通过人大任命了52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力量。目前,人民陪审员平均每天参与刑事案件审判达20人次,有效缓解了刑事审判庭法官不足的矛盾,保证了刑事案件能及时开庭,快速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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