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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价“最平”?工商罚你没商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6: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波 通讯员彭君艳)近日,高明区某配件门市部在门前悬挂出一长约10米的横幅广告,上面写着配件价格“全城最平”等宣传语。昨日,高明区工商局荷城所认定该门市部已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商家为了宣传自身的服务和促销商品本无可厚非,但是在广告语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却违反了国家监管广告的法律。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法》对这类用语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防止商家利用消费者不知情,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而这种不实的广告宣传,既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机会。

  高明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作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这类违法广告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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