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一农行主任挪用公款滥用职权被判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1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荆生 通讯员立芳)昨从沙洋县法院获悉,因大肆挪用公款、滥用职权,该县农行分理处主任邓某被该院判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邓某带个体户蒋某,找沙洋某大酒店老板借款,该老板要求以农行分理处名义提供担保。后来,邓某擅自以单位名义两次提供了书面担保,结果给农行分理处造成1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另外,2001年12月至2002年9月,邓某采取用白条收 取贷款不入账的方式,挪用公款4.3万余元,供其挥霍及借给他人使用。法院认为,邓某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及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