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刘家义涉嫌受贿94万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5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本报记者)记者昨日获悉,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家义涉嫌受贿一案,日前由滁州市检察院正式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近期将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刘家义担任利辛县县委书记、阜阳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20余次收受他人贿赂94.35万元及90枚银元,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受贿罪。

  1991年,时任利辛县某乡党委书记的孙某为了得到提升,两次到时任利辛县委书记的刘家义家送去1.5万元现金。当年11月,在刘家义的安排下,孙某被任命为利辛县某区党委书记。

  1997年5月,阜阳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2号家属楼,为了尽快结清工程款,该公司项目经理孙某于1998年元月和1999年元月,两次送给刘家义家眷4万元。为了继续承建3号、4号家属楼工程,孙某又于2000年元月给刘家义送去2万元。不久,该公司承揽了该工程。为了表示感谢,孙某于2001年春节前送给刘家义5万元。在结算工程款时,刘家义又收下孙某送去的4万元。

  刘家义还利用案件审判收受好处。1998年,阜阳市中院受理了李某故意伤害(致死)、非法买卖枪支、弹药一案。同年春节、中秋节,李某姐姐两次到刘家义家中送给刘5000元。后审判委员会在讨论该案时,刘家义改变了合议庭及部分委员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意见,决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9年。为表示感谢,李某姐姐又于1999年春节、中秋节到刘家义家,送去5000元现金。

  2005年9月28日,阜阳市政协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刘家义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免去刘家义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年底,刘家义被批准逮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