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京严打10项楼市违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0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开发商联手涨价、囤积房源拒售惜售等违规行为将再临严打。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房管部门获悉,一份名为“关于开展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已于日前出台并下发各开发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即日起南京将针对开发商10项违规行为,进行连续两个月的大规模专项整治,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给出通报、停盘并记入诚信档案等诸多处罚。

  专项检查10项违规行为

  根据新出台的通知,房管部门此次检查将专项针对开发商存在的10项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1.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收取定金和预付款性质的费用或以办理VIP卡等其他形式收取费用;

  2.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三十天内不开盘销售,销售中有拒售行为的;

  3.在预售商品房时,是否存在不在网上进行认购或不在网上打印合同;并在认购后二十天内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或签订买卖契约、十天内不确认上传行为的;

  4.是否存在故意隐瞒土地或在建工程已被抵押的事实,在签约后三十天内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

  5.网上公示的销售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是否与现场实际售价、销售进度信息一致;

  6.是否严格遵循商品房预售“实名制”,对所退房源是否认真配合房管部门做好网上公示或公开认购,是否存在指定他人认购、拒绝他人认购的行为;

  7.是否发布虚假信息和不实房地产广告,广告中是否承诺售后包租或返本销售,是否存在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及虚报销售价格炒作房价或存在恶意哄抬房价的行为;

  8.是否存在不按预售许可证所附加的《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明细表》填写商品房买卖契约,采用补充条款将应属于业主的权利归为己有。

  9.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以区域垄断、价格联盟等方式炒作房价或有意囤积房源;

  10.商品房代理销售企业是否存在未办理入网认证、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

  整治活动持续到年底

  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对于以上10项违规行为,南京此次将首先采取开发商自查自纠方式,然后再进行专项检查。

  即日起到11月30日,房管部门要求各家企业对照相关文件及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然后,接下来的12月1日—12月10日,检查小组将对江南八区及江宁、浦口、六合三区部分楼盘进行现场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开发企业立即按照相关规定限期整改或停盘整改。在12月11日—12月20日,房管部门将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不良记录载入网上房地产诚信档案系统。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次查出来的违规企业,他们将通报全市,并要求其停盘整改。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投诉开发商违规行为,可登录网上房地产(www.nj鄄house.com.cn)“投诉信箱”栏目进行投诉,也可拨打电话84725083直接向房管部门咨询投诉科反映。

  晨报即日起开通热线86854580,欢迎市民举报开发商在销售中的种种违规行为,晨报将第一时间反映给南京市房管部门。

  作者: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