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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涉“霸”无缘信用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08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我市8万多户工商企业从现在起可以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但是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霸王”条款的企业则无资格参加申报。这是11月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的。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上世纪80年代先由我省企业自发兴起,后经国家工商总局在沈举行现场会向全国推广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给不少企业带来了信誉和效益。以往

我市有沈阳铝镁设计院、中兴沈阳商业大厦等13户企业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沈阳联营公司等190户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还有1405户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我市决定,“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不搞终身制,按等级定期重新申报、核定、公示。从现在到12月底为今年自愿申报期,有“不良信用记录”、“使用合同有涉‘霸’行为”的企业将被“一票否决”。(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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