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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万人坑”文物修缮竟成豆腐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9月25日七版《安徽淮南“万人坑”纪念馆在哭泣》一文见报后,许多的读者对淮南“万人坑”修缮工程刚刚完工仅一年时间,便出现墙体剥落、坑道尸骨间杂草丛生、尸骨严重霉变,修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质疑。一位读者在信中说,整个工程是由淮南市文化局个别领导操作的,甚至连一些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不清楚修缮工程的情况,“万人坑”修缮工程存在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希望记者能进一步调查“万人坑”修缮工程。

  带着读者的疑问,记者再次来到淮南市采访了相关部门。

  修缮工程没有依法招标

  读者在来信中反映,淮南“万人坑”的修缮工程,作为主管部门的淮南市文化局没有人知道工程具体情况,只有个别两个人掌控,工程没有经过招标。整个工程预算多少,最终花了多少钱,更是无人知晓。

  据淮南市文化局局长曹怀山介绍,整个淮南“万人坑”的修缮工程,经文物管理部门评估在1200万元左右。淮南矿业集团去年5月将“万人坑”移交给市文化局时,市里开始要求淮南矿业集团至少支付1000万元修缮和人员安置费用。最终,淮南矿业集团只同意支付了400万元修缮费和200万元人员安置费。“为了赶上当年9月初恢复开放,迎接抗战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用淮南矿业集团支付的这400万进行了一期修缮。”

  曹怀山承认,由于时间短工期紧,工程确实没有进行招标。当时有一家建筑公司、一家装饰公司和另一家公司(记不清是一家什么公司)都有意做这项工程。最后他们选择了装饰公司。

  而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国家发改委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第3号令第三条所界定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便包括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更是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工程中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和迁移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

  可见,淮南“万人坑”的修缮工程是必须要经过招标的,否则就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一位知情者对记者说,这么大的修缮工程,完全不公开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根本没有监督,怎能不让人生疑。“现在据称有100万元的‘万人坑’教育馆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同样没有招标。”

  草台班子修起文保工程

  据曹怀山介绍,实施修缮工程的是一家上海的装饰公司,但他又无法告知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对于该公司是否具备修缮文物的资质条件,曹怀山的回答是“修缮工程就是把教育馆装修装修,整理尸骨的坑道,不需要什么资质。”

  但是,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此外,安徽省还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设定了行政许可。

  但这些都被“万人坑”的管理部门给省略了。安徽省文管部门的一位专家说,淮南大通“万人坑”是1986年7月3日被确立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是日寇侵华罪行见证遗址,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方面有极高的价值。他认为,修缮工程应当有很高的技术要求。

  知情者说,根据有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等级、业务范围的工程。而“万人坑”修缮工程的施工者其实就是一群“草台班子”。真正的施工人员中有淮南市文化局某部门负责人的丈夫,“就是局长批钱,妻子支钱,丈夫领钱。”

  对此,曹怀山没有回避。不过,他认为,这是为了减少修缮费用。

  他进一步向记者表明,为了减少费用,修缮所需的材料都是由文化局自己组织人员购买的,具体搞采购的是从京剧团抽调一个人专门负责。

  曹局长的解释,让记者依稀回想起前一次在“万人坑”教育馆听工作人员说,为了图便宜,甚至连膨胀螺丝都是劣质品,以至于灯管装上不久就掉了下来。

  曹怀山局长的“节约”实际上并没落好。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万人坑’修缮工程完工后,不到一年时间就出现墙体剥落、电线电灯脱落、尸骨坑道长出杂草等质量问题,自然会让人们有各种猜测。”一位文物方面的专家说,更重要的是没有专业资质和技术,坑道防水防霉等达不到要求,对文物损害将会很大。

  本报合肥11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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