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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履行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职责的专门机构,要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强化诉讼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迅速行动起来,把学习贯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

抓好。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通知指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守和正确适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对国家事务管理活动的平等参与,实现民主和法治。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和正义。

  针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知强调,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通知还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商业贿赂等犯罪,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民事权利,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高度重视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加大涉农案件审理的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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