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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推销准考证拒不缴纳违法所得 郑州市工商局向法院申请对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30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无照经营磁卡准考证业务,非法获利6万余元。昨日,郑州市工商局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行政执行案。

  郑州市工商局在申请书中称,2004年5月,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分别从武汉两家公司以每张2元的单价购进磁卡准考证,共计76792张。之后,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将该批磁卡准考证以每张4元的价格销售给省招生办公室。同年7月,省招生办公室将该项购卡款307168元

转账支付给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在该项业务中,扣除进货成本、已缴纳税款,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实际获利60043.7元。

  今年3月29日,郑州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无照经营,违法推销磁卡准考证。郑州市工商局遂立案调查,并了解到,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至今未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磁卡准考证业务属无照经营,故依行政职权对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作出没收非法所得60043.7元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在法定时间内并未缴纳被没收的违法所得,郑州市工商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刘昌武实习生王洪岩

  线索提供粤东王爱平张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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