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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出台农民工享受“双保险”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56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1月2日电(记者王建威)记者从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大庆市日前出台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双保险”政策,在大庆打工的农民工无论是否有本地户口,都将逐步享受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政策规定,到2008年末,大庆市所有农民工都将能享受到“双保险”政策。

  据介绍,“双保险”实行强制参保,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承担,对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随用人单位按现行医保政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大额医疗补助或基本医疗保险;对在流动性较大的建筑、加工制造等行业就业的农民工,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大额医疗补助;对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按现行个体从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参加医保。

  据了解,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双保险”政策将在黑龙江省其他地市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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