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要约邀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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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25 南方日报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以要约邀请的方式公开转让以广州天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债务人的债权及其项下的担保权益(以下称“标的债权”)。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等债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2,462,292.14元,其中:本金人民币69,6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32,862,292.14元。 我办现诚邀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向我办发出有关买受标的债权的要约。 有意向的投资者可自2006年11月3日起至2006年11月17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期间(包括周六、日)(该等期间,以下称“公告期”),且仅可在该等公告期内:(1)向我办咨询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索取《关于广州天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有关事宜的说明》,以了解我办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及标的债权转让的进一步的信息;(2)经我办审核认可后,自我办领取《债权转让要约邀请文件》及/或查阅我办提供的标的债权档案资料。 公告期结束后,我办将不再向投资者发放《债权转让要约邀请文件》,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我办的标的债权档案资料。 我办将仅接收在公告期内自我办领取了《债权转让要约邀请文件》的投资者所提交的标的债权受让要约文件。 标的债权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办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概要描述,并不构成我办对标的债权之法律效力及其它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判断、保证和承诺。对于标的债权的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 投资者请以下列方式与我办联系: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7-199号广州国际金融大厦东塔12层1233房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83187236 如有排斥、阻挠征询的行为,请打举报电话:020-83187030,8318702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200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