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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应做怎样的“家庭主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43 浙江在线

  “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城市管理方式?城管队员和小摊贩的冲突为何愈演愈烈?那些被清扫出市场的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的出路在哪里?”日前,在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城市治理与和谐社会研讨会”上,贺卫方、郑也夫、李楯、周汉华等法学家和社会学家,发出了这样的呼声(11月2日《中国青年报》)。

  一位城管人员说:“如果把城市比作一个大家庭,那么城管就是这个城市的‘家庭

主妇’,每当城市发展中出现了新问题,城管管辖的范围就有可能扩大一次。”诚如所言,大到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物,小到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及乱丢瓜果皮核、烟头、口香糖等,都是城管的职责与任务。为什么“家庭主妇”如此勤勉,反招致“家庭成员”越来越多的痛恨,有的甚至上升为“家庭暴力”?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真正的家庭主妇说起。

  现实中,家庭主妇共同的职责和偏好就是维护家庭的整洁。但聪明的主妇只是视之为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在她们看来,和谐才是家庭的最终目的。所以,她们一切努力都围绕和谐,有时甚至还得牺牲一些整洁。比如一个教授或学者的书房,从表面上看总是零乱不堪的,教授或学者本人用起来却得心应手。如果家庭主妇不问青红皂白就一通清理。虽然表面整洁了,实质上却给人添乱了,势必会引发家庭矛盾,进而一定程度地影响家庭和谐。所以,聪明的家庭主妇绝不会置家庭成员的个人感受而不顾随意清理他们相对独立的空间。

  城市管理工作亦是如此。一方面,一些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迫于生计才在城市摆摊设点,另一方面,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又是大多数城市居民所需要的。表面上看,城市显得熙熙攘攘,杂乱无章,实际上却是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且,即使在今天许多发达国家,也没有能力完全驱逐小摊贩,保证城市的“洁净、整齐”。因为任何国家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都会不断地出现掉队者,他们需要自我救济,城市也需要他们。正如费了很大力气清理过的书房又会很快恢复到原来的杂乱一样,彻底扫除小摊贩等“不文明现象”,几乎又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众所周知,有“洁癖”的人会把整洁看得高于一切。城管作为维护城市整洁的“家庭主妇”,之所以做了大量的工作却“吃力不讨好”,原因就在于自身的“洁癖”。在他们看来,城市的洁净远高于低收入者的生计和社会的和谐与宽容,“为了追求城市管理的洁净、整齐,就一刀切的把所有你看不惯的东西赶出城外”,甚至不惜野蛮执法。从这一点看,之所以城管工作陷入困境,根源不在于管理方式而在于“心理”。


作者: 樊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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