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屡教不改”被禁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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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55 武汉晚报 |
据新华社电由于多次违法、“屡教不改”,“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和“洗斑膜力祛斑液”日前被上海工商部门依法严惩,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3个月。 上海工商部门在日常监测中发现,今年以来,“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和“洗斑膜力祛斑液”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而且被工商部门处罚之后仍然我行我素,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近日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从11月份起,“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和“洗斑膜力祛斑液”不得在申城大众传媒发布任何广告,“禁播期”为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