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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公交的罪与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民营公交的罪与罚(图)

  车祸现场(《新快报》)核心提示

  10月1日中午,一辆711路客车从江北区驶向沙坪坝区,行至沙坪坝区石门大桥南桥头时,客车冲出人行道,撞垮立交桥护栏,从桥上坠落,造成50人伤亡。

  按正常逻辑推理这简直不可思议:这辆车怎么会从逆行车道直接冲下桥呢?

  出事的车是711路,一辆满载了50人的公交车。在重庆,“7字头”是民营公交的代名词,正处于从“社会客运”到“公共交通”车辆的转型中。

  在重庆,“7”字头的民营公交令许多百姓谈之色变,这究竟是为什么?一连串“习惯动作”之后

  10月1日,在大石坝摆摊卖眼镜的金乐平也迎来了自己生意的“黄金周”。这天一大早她就出了门,来到大石坝天桥下抢下个好摊位。没想到中午12点多下起了雨,逛街的人们纷纷往家赶,金乐平也匆忙准备收摊回家。从大石坝到她在沙坪坝的家并不远,穿过石门大桥就到了,公交车只要两站地。雨点密集起来,她没有像往常那样穿过马路去坐214路,见迎面一辆“711”刚好驶来,她便急匆匆上了车。刚走到石门大桥桥头,司机就喊:“换车换车,这辆车要加气。”车上十几个人都被转到随后而来的另一辆“711”上,金乐平靠车门最近,第一个跳上这辆车,抢到最后一个可坐的空地:两车门之间的铁皮箱子上。随后上来的人只能站着,这辆准坐27人的“711”———渝B41067满载50人而去。

  车上的人大多是年轻人,趁“十一”从江北到嘉陵江对岸的沙坪坝去玩。跨越江面的石门大桥是两地之间的必经之路,也是个有名的拥堵点。“十一”的石门大桥不像工作日那样拥堵,这辆“711”已经顺利从800米的主桥进入了引桥,再一下了桥,终点站“沙坪坝”就要到了。这时,金乐平听到车上有人大喊:“浪个在开嘛?”正往窗外看的她转回头,发现车正飞快地直冲着桥的左侧栏杆而去!

  “轰”的一声巨响,行驶在石门大桥的出租司机胡锐波觉得桥都晃动了。这是下午1点33分。烟雾散后,只见前方引桥的钢混水泥护栏缺损了一大截,断裂钢筋悬吊在半空。胡锐波下车从30米高的桥上往下看,一辆大巴车侧翻在“华宇•金沙港湾”小区的绿化带内,完全变形并散了架,但车头位置还清晰可见“711”的标识:正是刚刚从他身边超车而过的那辆!听周围的目击者议论,这辆车的时速起码在70公里,已经连续超了几辆车,进入引桥后没有了中间的隔离带,车便越线上了左侧逆行车道准备超车,没注意迎面来了辆车,“711”司机下意识地往左拐,因为下雨路滑,引桥处又是下坡,车已经刹不住了,飞速地冲上左侧30厘米高的人行道水泥台阶,撞断钢筋水泥护栏,坠落下去。

  “超载,超车,逆行,超速……”常在这条路上跑的司机们说,“导致这起事故的一连串违规,其实是‘711’的‘习惯动作’。”

  金乐平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被人抬到车外的空地上,下半身很痛,动弹不得。眼前的车已经变成一堆废铁,残骸的周围散落着玻璃碎渣、死者的鞋子等,血水顺着雨水汩汩流着。这时,公交车内已经没了动静,绿化带两侧摆着23具尸体。金乐平是这次事故中的幸运儿,她和留在重庆市肿瘤医院里的其他4人伤势相对较轻,还有十几名重伤者被转至西南医院。截至记者发稿,“10•1”特大车祸的死亡人数已经达到30人,20人受伤。

  “7字头”的N宗罪

  夺去30人生命的那辆“711”成为众矢之的,有人甚至从车牌号上看出了不祥之兆:渝B41067———“死要一路去”。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的“违章查询”栏目中可以查询到,出事车辆从今年1月17日到9月19日共违章164次,至今未缴罚款。

  这辆由“711”引发的事故也将重庆人对“7字头”公交群体的积怨点燃了:网上发起拒坐“7字头”的万人大签名,网友eytory设计了纪念T恤———“拒坐‘7字头’车,全渝共行动”,大大的红色“7”触目惊心,有血从上面滴下来。

  重庆“山高路不平”,特殊地理环境决定了自行车缺位,市民出行主要依靠公共交通。虽然现在重庆正在续建轻轨,还准备铺设地铁,但对一个山城来说,建设成本要比平原城市高得多,轻轨的成本大概3倍于其他城市。因此,对大多数重庆市民而言,公交车就是他们日常的代步工具。

  长期以来,“7字头”公交是人们心头的一根刺,有人数出其十几条罪状:超载;小车身大马力,为求速度更换发动机;为了抢生意,司机用扩音器、售票员用高音喇叭拉客,赖站不走;开飞车,一上路就像在演《生死时速》,你追我赶,互相别车;招手即停,重庆人也习惯了随意招手上车;载一程算一程,不管乘客实际的目的地;只要胆大,乘客想在哪里上就在哪里上,想在哪里下就在哪里下;重庆方言开道,很多外地人根本不知道如何是好;长期不清洗打扫,卫生条件差,不开空调换气……

  在重庆,这样的“7字头”车共有481辆,占整个公交市场的11.5%。它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虽然作为公交车之用,但严格意义上讲,“7字头”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公交车,其真正的名字是“社会客运车辆”。

  “‘7字头’民营公交,是重庆高速化城市发展的遗留问题。”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梁培军说,特别是在1997年,重庆被列为第四个直辖市,开始了高速城市化进程,城市不断向外扩,那些原本运行在城市边缘的“社会客运”中巴车,其运行区域变成了主城区,这些中巴车的功能也随之变为城市公交。

  “社会客运”中巴车最大规模的一次转换是在2005年9月重庆主办“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之前。为迎接峰会,重庆市决定把市区范围内“冒着黑烟满街跑”的19座以下中巴车全部换型。互邦集团政策研究室周振刚对记者说,当时的换型方案有三种:“3换1”,即3辆19座以下中巴换1辆蒙迪欧出租车;“2换1”,即2辆中巴换1辆羚羊出租车;“1换1”,即1辆中巴车换1辆20座以上的宇通大巴,作为公交车使用。周振刚说,以互邦公司为例,为防止市场缩水,选择将大多数车换成了公交车———共换回189辆,由此也成了拥有最多公交车的民营公司。为与国有的重庆公交集团车辆相区别,这些民营公交车被冠以“7”开头“收编”,但其运营牌照仍是“社会客运车辆”。

  梁培军说,那次换型之后,民营企业的老板一见了他就哭丧着脸:“这一招可把我们害惨了,3500多辆车变成了481辆!”但尽管如此,这一次的转换却并不彻底,这些“7字头”车仅仅是披上了“公交”的光鲜外衣,实质上并没有太大改变。

  民营公司认为,“7字头”之罪并不是“民营”本身造成的,而是以“社会客运”的身份用作“公共交通”,先天就是“畸形儿”———与国有公交相比,社会权利和义务都不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说,比如,除了少数起终点站外,大多数民营线路上的站点处没有站牌,没有停车场站;对重庆公交普遍使用的准坐27人的宇通车,公交车按建设部规定可以准乘60人,而社会客运车按交通部规定则只能准乘27人。当然,“7字头”车不必像国有公交车那样承担临时任务、老人、军人、儿童免票等社会义务,但与此同时,国有公交车所享有的税费、客服费、路桥费各项减免、财政补贴等他们也享受不到。有业内人士指出,重庆市财政近3年每年对公交集团补贴7000万元。如果加各种税费减免等暗补,费用大概在3亿元左右。民营公交算过这笔账,与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的所得相比,承担一些社会义务算不得什么。

  先天的身份问题埋下了一系列隐患。以驾驶员的考核来看,在国营公交公司,分为好几个方面,安全占20%,服务20%,临时任务15%,营运15%,其他30%。而在民营公司,所有的目标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营运收入。为最大化追求“利润”,“7字头”昼夜行车来延长运行时间,增加运载人数、抢道超速、霸占客营线路、甩客宰客等,习惯成自然。

  “10•1”事故在“7字头”头上加了重罪,也成了公交系统彻底改革的催化剂。梁培军说,年底改革完成后,便没有“国有”和“民营”之分,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公交车”,也会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否会保留“7”这个字头?还要请专家、包括心理学家来研讨:“现在,老百姓一听‘7字头’车,腿就直打哆嗦。”

  交警占“干股”的挂靠

  为什么民营公司有那么多虚假挂靠的小公司呢?某民营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说,一个原因是跨区域线路的利益分配,比如说原本经营巴南区的线路,想要进入渝中区,税费问题交给谁?结果就是渝中区的某一公司挂靠过来,两家对开;另一个原因是企业资质不够,也要挂靠。而承包经营更是普遍。周振刚说,这些民营公司大多由乡镇企业而来,再加上管理水平低,还是信奉“一包就灵”———公司、承包人、驾售人员三级承包经营,一辆21万元左右的车炒到30万到38万元左右一次性承包给车主,车主再把任务包给司售人员———只收取经营利润,安全却缺乏监管。

  而这些挂靠经营、私营、承包车辆者,有的就是交警或其亲属,“官股”猖獗。在10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维说,近几年,重庆市先后有16名交通民警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车辆被调离工作单位;在清理交警挂靠经营、私营、承包公交车辆时,有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家属主动将所经营的车辆转让给他人。他说,干警今后若以任何形式参与交通运输经营活动,一律“脱衣服走人”。

  出事的“711”渝B41067的违章记录也引起广泛质疑:按规定,一次罚款200元,半年多时间164次违章该缴纳3万多块钱,若是这些罚单真的这样执行了,车主将得不偿失。周振刚指出,这辆“711”的车主肯定和交管部门达成了某种协议,这样全年的罚单就会一次性“打折”执行。某线路司机透露,线路上交警“占干股”,或要求车辆“进贡”,车在违章后就可以通过这些交警去“了单子”,即有专人出面撤销罚单或将处罚金额改小。由于重庆的交通罚款已改由银行代收,只要交警开出的罚单还没输入计算机系统,撤单或改单并不难操作。某民营公司总经理承认,一定程度上,这种做法已经成了行业的某种“潜规则”。(据《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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