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177次两主犯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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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0:23 贵州都市报 |
疯狂盗窃变压器油,造成80万元经济损失。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获悉,该院日前对6名专门盗窃变压器油的犯罪团伙成员分别判刑,其中两名主犯被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4年5月至2005年11月,罗文兵、罗文昌、罗文龙、周后文、罗 文荣、李红军采取驾车流动作案方式,分别纠集或伙同“小黄”夫妇、李某(均在逃)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金阳新区、花溪区等地大肆盗窃正在使用的变压器中的变压器油,严重破坏电力设备,共计作案177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99751.31元,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2167.4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文昌等6名被告人多次盗窃正在使用的变压器中的变压器油,后果严重,6人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罗文昌、罗文兵、罗文荣还先后盗窃电机、铸铁管等公私财物,数额较大,3人行为还构成了盗窃罪。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罗文昌死刑,罗文龙死刑,罗文兵死刑、缓期2年执行,罗文荣无期徒刑,周后文有期徒刑15年,李红军有期徒刑13年。作者: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