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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三年未拿证发展商赔九千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1: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番法宣) 发展商承诺半年内办好房产证,3年过去了仍是一纸空话。日前,梁先生将番禺某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按照当初约定支付房款5%的违约金。番禺区法院审理认为发展商违约,判令其协助梁先生办好房产证,并赔偿违约金9300元。

  2003年10月,梁先生夫妇与番禺区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耗资18万余元购买了一

间房屋,按揭付款。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2004年3月30日前交付房屋,并约定若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内未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会按照已付房款的5%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当天,开发商便将房屋交付给梁先生夫妇使用,梁氏夫妇也付清了全部房款。但是直到今年6月,梁先生一家仍未拿到房产证,发展商当初的承诺难道是一纸空文,6月19日,梁先生和太太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发展商没有在约定期限协助屋主办理房产证,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判决开发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梁氏夫妇办好房产证,并依约赔偿违约金9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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