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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营爆谢长廷接受金主房舍未做申报是明知故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3:11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3日电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李庆元今天爆料称,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谢长廷在台北民生西路119号大楼内2、3、4楼的长工办公室,及设户籍的7楼住宅,是谢所属的新文化基金会董事高希雄提供的,但谢长廷用了半年后,在登记参选台北市长时,没有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据实申报。另外,根据李庆元调查,这栋大楼虽然是谢长廷在使用,水费则全都是高希雄缴的,李庆元质疑,谢长廷如果接受金主“政治包养”,连水费都没缴,有什么资格拿郝家的用水问题炒作选举议题?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李庆元表示,为了追查谢长廷的“幽灵户口”,特别派员到民生西路119号的大楼周边进行访察,从大楼管理人员人员口中及附近居民证实,谢长廷的确没有住在这栋大楼里面,长工办公室办公场地以及谢长廷落籍的楼层,都是这栋大楼的屋主高希雄提供的。

  李庆元说,根据他的查访,民生西路119号这栋楼房,有许多启人疑窦的地方,一是这栋楼虽然有使用执照,却没有建物所有权登记,再则,根据当地人士描述,这栋楼因为有一些纷争,所以1994年盖好之后,一直都没有用,没有人住进去,到底有何纷争?是大家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另外,在这栋大楼九楼顶上,有一处绿色铁皮屋,根据2002年的空照图判定,这个铁皮屋应该是一座违建。

  李庆元进一步指出,根据台北市自来水事业处的水费缴交情形,这栋楼的部分楼层目前是高希雄提供给谢长廷竞选使用,可是水费一直是由高希雄缴的。李庆元说,从这些迹象可以确认,高希雄应是谢长廷的金主之一,所以提供给谢长廷如此多的资源。不过,经他查阅了谢长廷此次参选市长的财产申报资料发现,他竟然未申报这项资助,明显地违反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相关规定。

  李庆元质问谢长廷,谢长廷担任过高雄市长、“行政院长”,难道不知道要据实申报财产,纵使是别人赞助提供的,也必须申报,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谢长廷到底想规避什么?谢长廷和高希雄之间是政商关系?还是单纯的朋友关系?李庆元说:“请谢长廷出面向市民说清楚。”还有,“为何长工办公室是谢长廷在使用,水费是高希雄付的,由此推论,大概连电费都是高希雄替他付的。”

  李庆元表示,前国民党文传会主委郑丽文,接受周姓商人资助住在周姓商人提供的房子内,水电费还是郑丽文自己缴的,最后被绿营人士以政治道德为由,将无公职或候选人身分的郑丽文逐出家门。若以这样的标准来检验,针对谢长廷和高希雄之间这种“政治包养”的关系,谢长廷应该出面说清楚,更要向市民道歉,然后将户籍迁出去。

  李庆元又说,谢长廷把郝柏村家中的水费算到郝龙斌的头上,硬是要戴郝龙斌享受特权的大帽子,那现在谢长廷如果接受金主的“政治包养”,连水费也没付,那这笔政治道德帐要算在谁头上?谢长廷是不是该出面给台北市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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