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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力争年底出台新管理办法:掐断物业服务“恶性循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3:16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在3个多月的物业管理“大接访”活动中,凸显出房屋工程质量差、物业服务收费质价不符等五大方面问题。为此,哈市将尽快研究制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出台。

  本报2日讯今日,记者从哈市物业管理“大接访”活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在3个多月的物业管理“大接访”活动中,凸显出房屋工程质量差、物业服务收费质价不符等五大方面问题。为此,哈市将尽快研究制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出台。

  目前,哈市的住宅以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居多,由于房屋老化,许多住宅面临着自来水管线腐蚀、房屋渗水等问题,从而引发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为了更好地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今年6月26日至10月中旬,哈市房产住宅局在全市开展了物业管理“大接访”活动。综合百姓反映,哈市物业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物业管理总体水平难让人满意。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房屋工程质量、配套不完善等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突出,“转嫁”给物业管理,物业企业无法解决,百姓反映强烈;二是物业服务收费“质价不相符”的矛盾日益显现,特别是在旧小区收费低于成本的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一些正常物业服务难以开展,居民因为服务不到位而拒绝交费,导致收费和服务出现恶性循环;三是由于大部分住宅小区没有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导致住宅小区,特别是旧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难以进行,引发许多矛盾和纠纷;四是一些业主自律意识不够强,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设施、占用共用部位等,引发邻里矛盾;五是一些企业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难让业主满意,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其中,以业主拖欠物业费及无专项维修资金最为突出。

  对此,哈市房产住宅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并准备尽快与物价部门研究制订哈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出台,将服务与收费直接挂钩,实现质价相符,从根本上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质价不统一所造成的企业因费用低而服务不到位、业主因服务不到位而拒绝交费的恶性循环;进一步强化前期物业管理监控力度,严格执行承接验收制度,明确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交接方式、内容和责任;深入落实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制定《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特别是要推进旧有小区物业专项维修维修资金归集,解决当前因缺乏维修资金导致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不缮的难题;强力搞好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处理那些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害群之马”,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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