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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出台规定:破坏环境投资不予核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3:16 生活报

  本报记者 郭登攀

  本报讯1日,《大庆市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将正式实行。今后,企业在进行投资时,手续更为简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对公共利益的审核。以前,有的项目以牺牲公共利益、资源、环境为代价,今后,它们将被重点审查。

  项目报上来以后,核准部门首先要查它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环境的,不予核准。其次,要查能否有效开发利用资源,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不予核准。同时,还要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的,不予核准。违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不予核准。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公众利益的,也不予核准。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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