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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共建筑内部将装冷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4:44 南方新闻网

  新建公共建筑内部将装冷表

  用于计算各单位用户消费的空调量

  本报讯(记者李斌)再过不久,深圳的公共建筑内都将多出很多装置,用于计算单位用户每月消费了多少空调量。

  昨天,深圳市建设局透露,按照本月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规定,今后,新建公共建筑和经过节能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集中供冷方式的,应当安设分户用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按照分户实际用冷量收费。违反规定者,有关主管部门将对其实行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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