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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大女婴抢救中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刘波王盼琛文/图)11月2日下午,一名10个月大的女婴在崇武中心卫生院治疗过程中死亡,悲痛的父母在病房守了一整夜。昨日,在惠安县卫生局的调解下,父母与卫生院决定进行医疗鉴定,以确认责任。

  父母泪流不止

  在惠安崇武一石材厂打工的安徽人刘冬说,11月2日上午8时,因10个月大的女儿咳嗽,他和妻子把孩子带到崇武中心卫生院门诊看病。9时,回到石材厂,按照医生嘱咐给孩子服了药,此后孩子入睡。12点30分,他下班回家,询问孩子病情,当从床上抱起女儿时,发现她头抬不起来,心跳加快,夫妻俩赶紧把孩子再次送往卫生院。

  刘冬说,大约12时50分,他们到了卫生院二楼办公室,找医生,找护士。15分钟后,办理了住院手续,护士给孩子接氧,打吊瓶,孩子渐渐有所安定。妻子朱先华就去商店买了一大包尿不湿,回到病房注意到孩子嘴唇发黑,脸色苍白,赶紧叫来医生诊断。医生进行了抢救,接氧、吊瓶都不管用。下午3时左右,孩子停止了呼吸。

  刘冬夫妇认为,孩子死亡,崇武中心卫生院应承担责任。首先,卫生院抢救不及时,贻误了治疗时机;其次,在用药上可能存有问题。为此,他们要求进行医疗鉴定,查明女儿死因。当晚,悲伤的夫妻俩待在病房里,整夜守候在女儿尸体边。当老乡们来病房探望,提到女儿时,夫妻俩就泪流不止。

  医院认为无过失

  崇武中心卫生院的李院长和龚书记说,在治疗抢救孩子过程中,医生是及时的,不存在过失。

  据他们介绍,11月2日上午,刘冬夫妇先到一楼门诊给女儿看病,经医生诊断,孩子系支气管肺炎,Ⅱ度营养不良。中午1时8分,刘冬夫妇再次带着孩子来到卫生院,值班医生叫护士先给孩子量体温、吸氧。医生说孩子病情严重,建议他们将孩子转到上级医院,但刘冬夫妇在商量后决定继续留在卫生院治疗。此后,在办理住院手续同时,医生给孩子打点滴治疗。

  龚书记说,下午2时左右,家属说孩子病情有所好转,医生没再查看孩子症状,认同了他们的意见。过了20分钟,家属突然找到医生说,孩子烦躁,口唇发黑,呼吸急促,脸色苍白。医生马上进行治疗,并找来麻醉医生做气管插管,帮助孩子呼吸,同时还进行了强心、利尿、改善循环等治疗手段。在此过程中,孩子一度停止心跳,医生还进行了人工呼吸、心脏按压等。抢救持续了45分钟,到下午3时05分,心电图显示孩子心跳呈直线,宣告临床死亡。卫生院认为,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不存在过失,不应承担责任。

  等待医疗鉴定

  因家属与卫生院双方就孩子死亡责任存在纠纷,昨日上午,惠安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来到崇武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同意进行医疗鉴定,确定孩子死亡责任。

  “鉴定出来了,我们该负什么责任,多大的责任,我们都接受。”李院长说,现在双方只能等待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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