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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中改判8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就大宇集团创始人及前总裁金宇中上诉案作出判决,改判金宇中监禁8年半。去年5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金宇中10年监禁,金宇中为此提出上诉。

  法院还判决,向金宇中追缴17.93万亿韩元(1美元约合939韩元),罚金1000万韩元。

  金宇中现年69岁,上世纪70年代创办大宇集团。该集团一度名列韩国第二大企业集团。但因负债经营和盲目扩张,在1997年至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负债800亿美元,于1999年倒闭。此后,金宇中一直流亡国外。直至去年6月才结束将近6年的流亡生活返回韩国,并在机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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