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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难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8:0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见习记者 谢宁)10月28日,四川籍民工老陈在海口中豪花苑一处房屋内施工时不慎受伤,造成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右膝盖交叉韧带损伤移位。他目前在187医院接受治疗。

  事发当天,海口某装修公司找到老陈,双方口头约定由老陈拆掉装修房屋内多余的隔离墙,按工作量付钱。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老陈的施工方法不当,发生事故。装修公司

的工作人员赶紧把老陈送院急诊,预付了12000元医药费。医生随即进行了手术。对于老陈的病情,医生说一年以后还要进行二次手术。现在病人已经欠了医院近1000块钱,无法得到有效救治。由于装修公司不再出钱,老陈得不到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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