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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考试乱收费”也见见阳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8:51 大河网-大河报

  据昨日《大河报》载,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无照经营磁卡准考证业务,非法获利6万余元。今年7月,郑州市工商局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但省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并不理睬。11月2日,郑州市工商局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正式受理。

  工商部门在执法上的锲而不舍令人欣慰。但该事件中反映出的“考试乱收费”问题

,也应引起各方的关注。

  其实,已引起公愤的教育乱收费,大多是指高学费、择校费以及学生入校后遇到的教辅材料等名目繁多的其他费用,而用国家正规考试唯一权威组织部门所具有的组织考试的权力向考生乱收费,并没有包括在内,使“考试乱收费”仍然逍遥在舆论谴责和执法部门打击的盲区之内。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有专门组织管理招生考试的高招办、中招办,来自于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所有信息,只有他们才有权力和条件全面获取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另设立一个依附于教育行政部门却不是行政部门,稳获垄断利润的“信息中心”,是否易引发另一种形式的乱收费?

  其实,存在这种“考试乱收费”现象的行政部门还有不少。比如某些有权组织社会职称考试的行政部门,也是采用由下属二级单位具体操作的办法。这些二级单位利用报名权收取很高的报名费,垄断教材的专卖权,大发考试财,但办事效率极低、态度差,查询分数的咨询电话不是没人接听就是收取很贵的话费,颁发证书往往要等半年甚至更长时间。

  “考试乱收费”,该好好曝光一下了。□岳建国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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