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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电动自行车,说服市民需要理由还需要承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28 南方新闻网

  社论

  禁摩后,广州又禁电动自行车。虽然现实如山,只能接受,但是仍有很多市民抱怨连连,批评尖锐。电动自行车便捷又便宜,它是很多中下层市民的出行选择。如今说禁便禁了,政府总要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理由。

  禁电动自行车的第一条理由,是交警部门认定它“不安全,对市民交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可是,根据上海市的统计,2001年电动自行车事故率为0.47%,同期机动车的事故率是3.1%;2002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事故率为0.17%,同期机动车的事故率为1.6%。很明显,电动自行车比满大街的机动车安全多了。所以,这条理由缺少事实基础,很难成立,无法说服市民。更不要说,即使电动自行车有安全隐患、超速问题,也罪不至死,完全可以通过规范管理来解决。

  禁电动自行车的第二条理由,是因为它扰乱交通秩序。这种说法有点问题,因为电动自行车本身就是交通的一部分。准确地说,它是扰乱了机动车交通的秩序。或者说,电动自行车速度慢,又灵活地穿行于机动车道之间,给机动车带来了麻烦。难怪民怨最后集中为批评这一政策的倾向,牺牲中下层市民的利益,以保障“有车族”对道路的独享。所以,这条理由不仅没有说服力,而且还引来了更多的不满和愤懑。

  禁电动自行车的第三条理由是,这一政策建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有关部门曾经连续召开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市民代表全部不赞成全面放开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言下之意,这一政策是否偏向“富人”,是否公平、合理以及必要,都已无须论证,因为这一政策是民心所向,代表了民意。不过,若是完全以多数人的意见为真理标准和政策基础,很可能通过禁行私家车的法令。而且,更明显的事实是,很多市民尤其是那些正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他们并不满意这一政策。在看似民主的决策过程中,这部分市民的代表到哪里去了?他们的意见到哪里去了?

  政府的解释不能服众,市民的质问倒是很难反驳:同样是交通拥挤的大城市,为什么北京和上海都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惟有广州特殊?广州的特殊之处在哪里?

  这个问题让政府有些尴尬,很难解释。不过循着这个线索,我们或许可以找到这一政策的真正原因。与北京、上海还有许多别的大城市比起来,广州的交通状况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殊之处:它已经形成的庞大的道路系统,整体对非机动车不友好。在北京、上海等很多城市,自行车道是由来已久的城市传统,虽然被机动车挤压,却也仍然有其延续的空间。惟有广州,主要道路上已经很少有自行车道。

  非机动交通作为一个理念、作为美好的畅想,经常被提起。可是已然存在的现实并不是谈谈理念就能够改变的。广州市如果要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并行的道路分配模式,它的交通系统可能要面临更大规模的震荡。目前看来,在这个现实的基础之上,广州市政府似乎倾向于采取承认既成现实的方式,让地面道路被机动车所主宰,同时以一个更完善的公交系统来满足无车市民的出行需求。实际上,与禁摩禁电同时发生的城市建设不容忽视——广州地铁网络的全面开通就非常值得期待。可以相信,建设一个低廉高效、舒适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一直在政府的计划表之中。这样一个系统的建设规划,说出来就是一种承诺,承诺就意味着持久的压力。但是,说出来就是对禁摩禁电最好的解释,也是对市民最有力的说服。

  只是,在实现这个远景之前,将有更多的市民涌向原就不完善的公共交通。这意味着,市民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必须忍受不舒适的出行方式。这些不愉快的生活经验,以及由此带来的消极情绪和负面影响,是在规划一个宏大远景时必须慎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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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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