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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万企业不理劳动查纠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53 南方日报

  两三万企业不理劳动查纠通知

  穗抽检企业80%存在超时加班问题,劳动部门最高仅罚2万元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通讯员/穗劳宣)为数不少的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后,对劳动部门自查自纠通知书居然毫不理会!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金秋行动”抽查到的企业80%存在

超时加班和不足额参加社保的问题,在已经送达的20万家企业当中,有10%—15%的企业至今没有任何反应。

  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带领“金秋行动”第一检查小组来到了白云区石井一家台资的体育用品公司。检查小组发现,该工厂至今没有发生过因工资、加班、工伤而产生的劳资纠纷问题。不过,该工厂仍然跟20多名新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新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依旧为旧的684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此,检查小组表示,不管是不是试用期,新员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一个也不能漏。同时,对于工资标准的规定,首先要改为新的78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在工资规定中,要有确定的工资额,不得出现“不低于××”的模糊的表达。

  有企业工人资料都是空白

  检查小组的抽查结果发现,80%的企业存在超时加班问题和不足额参加社保的问题,问题最严重的城乡结合部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不少企业存在严重超时加班问题。据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廖翔达介绍,他对13个企业的抽查中,发现有两家企业特别恶劣,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没有进行劳动备案,没有参加社保。其中一家是鞋厂,从18时30分一直加班到23时,属严重超时。还有一家电子厂有400多工人,所有工人的劳动资料都是空白。“我们已经下令他们到下周一之前就将所有的资料整理齐全,向劳监支队进行汇报。”廖翔达表示,“如果整改不合格,就要严肃处理,加以重罚。”

  不签合同最高仅罚50元/人

  据廖翔达透露,在先前送达企业的20万份自纠自查通知书中,有10%—15%的企业,也就是两三万家企业至今没有送交检查资料,也没有做任何说明。对此,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将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检查条例第30条,对这些企业最高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于在检查过程发现的企业违规行为,在责令整改后依然违法的,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30—50元/人处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劳动备案的,按100—300元/人处罚;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将依法缴纳滞纳金并对单位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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