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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电”一波三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1:10 信息时报

  据广州一名资深交警胡先生称,电动自行车在广州的争议大体从广州2004年实施“限摩”第一步时就开始热闹起来了。

  之前,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正式实施,将电动自行车定性为非机动车,由各省区自行决定禁或放。作为较快捷的交通工具,不少市民认为,广州市可能会在限摩的同时给电动自行“放一马”,因此,在短短的数月内,广州的电动自行车猛

增。

  2004年9月底,广州首次明确表明态度——拟对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上路行驶。不过,由于省交通安全条例迟迟未出,再加上2005年7月起限摩实施第二步,东风路全天候禁摩,因此,在一年间,全市的电动自行车据估算已经达10万辆。

  2005年6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通过,该月底广州交警部门再次表态拟禁“电”。实际上,到省条例正式实施的今年5月,广州市存在的电动自行车数量估计已经超过15万辆。在省条例实施前后,广州开始就禁“电”起草规定,收集意见。

  今年6月,广州市连续召开三次电动自行车管理民意座谈会,并将收集到的意见与规定草案同时上报省政府审批。据了解,当时广州设想8月开始实施禁“电”,并多次开展对于非法电动自行车的整治清理行动。不过,省政府的批复在日前才完成。昨日正式以新闻的形式明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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