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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打工仔成功索赔1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1:1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蒋隽 通讯员 张文丽)今年年初,一名头戴硕大摩托车头盔的瘦弱男子到广州市法援处寻求法律援助,他的脖子和手上皮肤全是烧伤,在法援处指派律师的帮助下,日前,法院判决他获得17.9万元的工伤赔偿。

  昨天,24岁的英德农民青年小吴给法援处的律师颜卫国打来电话,处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鉴定费用问题,并再次感谢律师帮他争取到赔偿。

  打工仔被烧伤

  老板拒绝赔偿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事务部部长杨文春律师仍然清楚记得今年年初的一天,小吴头戴一顶硕大的摩托车头盔,头盔的玻璃面罩放下来盖住整个脸部,但遮不住脖子和手上可怕的烧伤疤痕。

  小吴说,他在石井一印染厂做调配工人一年多,印染原料都是易燃品。去年5月14日,由于厂房电源开关溅出火花导致失火,他被烧伤脸部、脖子、肩膀和手脚,被鉴定为4级伤残,老板支付了12万元的住院费,但不愿支付工伤赔偿,他没钱做整容手术,烧烂的脸颊和鼻子根本不敢见人,只好成天戴个头盔遮丑,烧伤的手也很难抬起来。

  小吴家境困难,每次从英德到广州为案子奔走,都要先卖掉家里的部分稻谷换路费。为了筹集案件受理费,姐夫咬牙作价1800元卖掉了家里价值2000元的耕牛,弟弟、妹妹卖掉家里还没有成熟的红薯和谷子,才凑齐费用。

  律师据理力争

  伤者终获赔偿

  市法援处了解情况之后,将此案指派给颜卫国律师处理。在法庭上,印染厂老板认为,厂房内没有电器,起火原因是小吴在厂房内抽烟引起火灾。但由于发生火灾后是由老板和员工自行扑灭,消防队未到现场,事后老板也未报警,而且事发几天后整理了现场,重新粉刷了整个房间,无法再做现场鉴定,颜律师据此辩护:“无论起火的原因是什么,由于老板破坏了现场使得无法做现场起火原因鉴定,应由老板承担起火责任。”意见被法庭采纳,奠定了胜局。

  在赔偿金额问题上,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农业户口人员的赔偿金额是城镇户口人员的1/3到1/4,对小吴非常不利,颜律师又提出:“小吴为老板工作时间满一年,这一点老板本人也认可,所以应把小吴等同于城镇工作人员来划定赔偿标准。”这一辩护也获得法官采纳,7月25日,法庭最终判决小吴获得17.9万元的工伤赔偿。目前,小吴已经拿到手16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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