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钢原副总王成立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1:1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昨日上午,原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广钢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据悉,王成立案发前曾到南华寺求神保佑,但佛祖显然并不庇护他,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近20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王成立未当庭上诉,只是表示要回去考虑一下再决定。

  窝案牵出6蛀虫

  去年以来,广州市纪委陆续接到多封群众来信,举报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有经济违纪问题,王成立涉嫌经济违纪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2005年5月13日,已被“双规”的王成立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同月27日被逮捕。此后,该窝案牵涉出广钢集团多名高层,其中5人已被判刑。从已判决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广钢集团案之间均有关联,如向王成立行贿的吴建平、黄晓春又收受其下属和承建商的贿款,可谓层层“上贡”。

  今年4月7日,王成立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10月至2004年8月期间,王成立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83万元、美金2.2万元。在公诉机关的指控中,除30万元贿款来自工程合作人员外,其它贿款均来自王成立的两名下属——广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吴建平以及广钢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黄晓春。

  经审理后,广州中院昨日上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基本上认定了检察院的指控,以王成立构成受贿罪,作出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

  案发前曾求神保佑

  王成立今年49岁,陕西省西安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广钢集团设计院院长、兼广钢集团工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钢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案发前担任广钢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广州广钢MBA塑料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广州市纪委公布,王成立赴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总经理前,他曾专程到南华寺忏悔,祈求佛祖保佑。可见他仍然心存侥幸,幻想自己能够蒙混过关。当广州市纪委对广钢的问题进行清查时,王成立装病住到了广州一家医院,妄图回避组织调查,晚上却照样外出活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