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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宇集团会长欺诈罪入狱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1:1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据《中国日报》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昨日对大宇集团前主席金宇中欺诈贷款等刑事案件进行了审判,基本维持了早先地方法院的审判结果,判处被告金宇中8年半有期徒刑、1000万韩元(1万多美元)罚款以及约18万亿韩元(约191亿美元)的追缴金。

  据报道,判决书说,金宇中利用循环信用证做保骗取银行贷款;指示其属下子公司粉饰账目,利用虚假报表骗取贷款,并将贷款款项转移至国外,违反了外汇管理法;利用英

国金融中心集资,并且擅自挪用公款;教唆下属从事金融犯罪;数罪并罚应入狱服刑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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