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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育能力遭侮辱丈夫将妻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2:46 生活报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一对夫妻结婚16年未孕育子女,经查为丈夫无生育能力,为此丈夫遭到妻子语言侮辱造成家庭不睦,气病了婆婆。于是,丈夫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而妻子认为丈夫不能生育并有婚外情索赔2万元。1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离婚,但驳回妻子的索赔请求。

  哈市道里区居民杨立(化名)在1990年和妻子小静(化名)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16年来,夫妻二人未生育子女。杨立诉称,婚后妻子一直不做家务,一直由母亲干家务活。后来,妻子得知杨立没有生育能力,开始时表示没关系,但从2005年开始重提没有孩子的事,表情和语言对杨立造成极大侮辱,此后,二人产生不愉快,妻子经常对公公婆婆耍态度,将婆婆气病。今年2月,杨立将妻子告上法庭。妻子辩称因丈夫发生婚外情才会要求离婚,因丈夫不能生育并有婚外情要求赔偿2万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并分割财产,但驳回妻子的索赔请求。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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