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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玲特大涉黑团伙昨领刑 曾爱玲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4:26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通讯员涂莉 邢怡 记者秦杰 实习生张运辉)我市近年“打黑”第一案——曾爱玲特大“涉黑团伙”案昨一审宣判,23名成员一同领刑。其中,曾爱玲涉7“宗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追随者李银群被判死刑,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01年底开始,曾爱玲纠集王洪章、刘东堂等人,在江夏庙山开发区普安村一带开设赌场。后又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普安村及周边地区的地材供

应、运输等形成非法垄断。

  在曾爱玲指挥下,该团伙在江夏纸坊街、普安村一带,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获取工程,收取“提成款”,为他人“照场子”,非法获利。

  曾爱玲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23起,致2重伤、1轻伤、1轻微伤;非法持有枪支四支等。李银群故意杀人4起,致1人死亡。

  昨日,接受宣判的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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