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着力推进扶贫项目资金“阳光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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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4:29 红网 |
红网湘西讯(通讯员 吴勇英 田双凤)凤凰县充分发挥扶贫专项资金“借鸡生蛋”作用,建立健全了扶贫开发的“阳光工程”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凤凰支柱产业,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今年来,该县新增扶贫开发面积20000多亩,上项目158个,涉及资金1200多万元,受益群众15万人,50个整村推进村没有发生一起扶贫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和项目投诉行为,群众十分满意。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用制度保障扶贫资金及时足额用于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该县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真正做到了好钢用在刀刃上。 一是民主决策制。坚持项目单位申请,部门规划论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的集体审批制度,项目资金计划一次分完,不留机动。 二是项目资金公示制。将重点村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扶贫项目招标制。对5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县纪委、审计局等单位全程参与监督,使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全方位长期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扶贫资金报帐制。施工单位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手续分阶段拨付项目资金。 五是扶贫项目验收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由扶贫办会同交通、水利、建设、质监等部门及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定期查看项目施工合同、设计书、施工记录、材料采购单、项目现场,推行扶贫项目月报制,对扶贫项目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跟踪问效。 六是项目档案备查制。凡是财政扶贫项目,要求将贫困户、扶贫项目的资金公示表、项目完工验收表、扶贫项目招标记录、项目验收记录、招标公告书、招标合同书等资料在县、乡分别存档,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和审计审查。 稿源: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