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韩国解禁迷你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4:55 武汉晚报

  据中新社消息 穿梭在韩国街头、丈量女性裙子长度的“流行警察”,很快地将正式被放逐到遗忘的角落。韩国国家警察局说,从今以后,在公共场所露出太多肌肤,不再被归类为不雅的暴露,也将从小过失法案中删除。

  有关迷你裙的规定可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军事独裁时期,男性留长发可能在街上被拦下,强迫立刻剪发。韩国1987年成为民主国家后,多数依据此项法案的极权限制都已废

除。但为了与时并进,今后在禁烟的场所吸烟被列为违法事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