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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救灾款人平1元还叫救灾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遭遇大风、冰雹灾害,损失超过1万元的陕西大荔县埝桥乡黄营村老赵最近拿到了乡政府发给的救灾款——一共9元,老赵哭笑不得。(10月31日《北京晨报》)

  据悉,今年6月下旬,大荔县境内发生罕见的大风、冰雹灾害。仅该县埝桥乡受灾面积就超过了3万亩,经济损失达1000多万元。对此,县民政局拔给埝桥乡政府4万元救灾款。而乡、村则按人头数进行分配,于是便出现了人平1元钱救灾款的荒唐事。

  面对损失上千万的重大自然灾害,4万元救灾款显然是杯水车薪,别说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就是重建一座房屋的资金都不够。然这笔款项尽管数额不大,却代表着上级政府对灾民的关心和关怀。因而,如何让这笔资金最大化的发挥效益,让灾民真切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考量着基层政府的处事能力。

  显然,将救灾款按人平1元分摊到灾民头上,名为“阳光普照”,其实是误读了救灾款的真正含义,说严重点,这是一种思维上的懒惰行为。正因为僧多粥少,怕闹矛盾、怕处置不公,干脆来个绝对的“一碗水”端平,你1元他1元,人人有份,谁也不看薄谁,“皆大欢喜”。

  当然,乡政府耳根子是清净了,灾民既使牢骚满腹也无话可说。可救灾款如此撒“葫椒面”,非但有悖于救灾的本意,更重要的是毫无救灾价值。灾难发生后,户户需救灾,人人需救济,但灾情有轻有重,家境有贫有富。几百元上千元对家境好的受灾户来说算不上什么,可在贫困的重灾户眼里却能解决大问题。

  救灾款不等于福利待遇,它救济的对象是那些真正无力自救的贫困户。保证重点、突出难点,这是救灾的基本原则。因而,将有限的救灾资金集中捆绑使用,向灾情损失惨重的受灾户倾斜,这不但无损于救灾工作中的公平性,更能大大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果,也易于为群众所接受。

  事实上,黄村平摊1人1元救灾款的做法,便遭到了群众的诟病。至今,还有许多群众不愿意领取这无足轻重的1元钱。

  好事就当办实,实事就当办好。人平1元救灾款,这不是救灾,而是在做形式主义文章,实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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