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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百姓冤屈还能找谁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6:00 光明网
金海燕

  10月30日的《民主与法制时报》登载一篇长篇报道,说的是在安徽阜阳颍上县,当年修建号称“天下第一农民公园”的八里河景区时,一个农民承包的80亩鱼池被毁,从而发生了合同纠纷。然而,颍上县人民法院立案9年,却至今没有开庭审理。

  1993年,靳亚章通过中标获得了80亩鱼池5年的承包权。并且签订了鱼塘承包经营合同。可是到了第二年的11月,却由镇里安排村里的人扒开了鱼塘围坝,放干了塘里的水,让

满怀希望的靳亚章落了个一无所有的下场。走投无路的靳亚章决定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年12月20日,靳亚章向颍上县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潘冲村停止违法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继续履行责任。但这份带着无限期望的诉状却石沉大海。在靳亚章坚持不懈的奔波了两年半后,1997年3月7日,颍上县法院最终同意立案。可此时的靳亚章几乎倾家荡产,已无法支付全额诉讼费。后来,他凑了3000元钱,连同延缓交纳诉讼费的申请一起递交给颍上县法院,幸运的是,事情非常顺利,颍上县法院随后为其开具了收款收据并正式立案。可是,从1997年颍上县法院正式立案后,法院仅传原告被告一次,虽然靳亚章仍然在不停地奔波,诉讼状进入法院后就没了消息。

  一桩标的只有30万元、情节十分简单的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以后的9年时间里,竟然没有开庭审理。说在调查案情,法院没有调查,也根本无须调查,因为那合同不仅有效,而且经过县公证处的公证,并且在原告的要求下,进行了公证调查,出具了《关于靳亚章与潘冲村鱼池承包纠纷的调查报告》;是原告没有催办,所以法院忘记了还有这桩案件?当然不是,不仅靳亚章每月都到法院催办,而且还有信访转来的催办材料、上级转来的催办批示,但还是9年不开庭,实在让我们这些百姓想不通:法院在干啥?

  其实,在这漫长的9年里,不仅法院在干啥令人怀疑,还有很多政府部门在干啥,同样令人怀疑。譬如信访部门,2000年,靳亚章到省市信访部门上访,2001年1月,安徽省信访局将他的上访申诉材料转交阜阳信访办处理,阜阳市信访办又把材料转颍上县,最后又将材料批至该县司法局处理,案件仍然被束之高阁。但各级信访部门对转出的材料从来没有问一问下面有没有办、办得对不对,只管转,不管办,上访者又何必坐汽车乘火车长途跋涉把申诉材料送到省信访局?还有上级法院,也曾多次批示县法院,要求及时开庭判案,但批下去后也不问一问有没有照办,为什么不办?这些部门除了转材料下批示,在这长达数年时间里,还在干啥?

  当然,如今一个人受了冤屈,还有一条申冤的路,那就是求助于媒体。只要看看群众排队找焦点访谈的盛况,看看一旦被焦点访谈披露,各地政府连夜开会派出调查组的重视程度,让百姓感受到了舆论监督的威力。然而,靳亚章的案子早在2000年就被《安徽市场报》以《一起合同纠纷案拖了六年无说法》为题,进行了报道,但这次的舆论监督在颍上县法院面前失去效力。以后又有阜阳市电视台记者为此事到颍上县法院采访,却被法院拒之门外;今年3月9日,安徽媒体《新安晚报》记者采访颍上县法院经济庭庭长赵景龙时,赵承认“靳亚章交了部分诉讼费,至于开庭审理,却仍然是石沉大海。

  面对立案9年不开庭的怪事,信访只管转材料、上级法院只管批示不督办,媒体披露他不睬,不仅靳亚章,就是我们这些读了这篇报道的人都难免要问一句:百姓有了冤屈还能找谁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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