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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进口化妆品出问题应予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7:0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在发布化妆品进口信息的同时,南京海关特别提醒:进口化妆品质量问题值得关注。

  据了解,根据我国化妆品进口的相关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销售化妆品前,只需要将产品样品向有关部门送检,合格便可以得到在中国市场的销售许可,并且此后几年内并不需要再经过检验,这给个别国外企业可乘之机。

  “水货”仍在扰乱化妆品市场秩序。按照惯例,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以授权代理形式在国内销售,其授权代理审查非常严格。但受利益驱使,少数无授权资格的经营者仍在走私进口化妆品。因未经过商检、卫检,走私化妆品不仅没有检验检疫证书,甚至连中文标识、产地和生产日期都没有。这样的化妆品来到消费者的梳妆台上,难免存在健康隐忧,也对正常的化妆品进口销售造成冲击。

  对此,南京海关统计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化妆品进口环节管理,尽快完善化妆品成分检测及安全鉴定相关规定,以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还应加强惩罚措施,给违法、违规企业以足够的警示。同时国外企业在其生产的化妆品进入中国市场后,也应该对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对出现问题的化妆品,也应该像汽车、玩具、食品等产品一样实施召回。

  南京日报记者王馨通讯员陈银健

  (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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