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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第一楼”上演物管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9:33 南方新闻网

  “江南第一楼”上演物管诉讼

  明珠花园业主表示物管费一直是笔糊涂账,法官表示业主并非不想交物管费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蒋结桃)10年前有“江南第一楼”之称的海珠豪宅——明珠花园业主和物管公司前天在海珠法院对簿公堂。物管公司要求业主支付欠缴5年的物管费,

业主却指称物管收费多年一直没有公摊费用收据,一直是笔糊涂账,提出“钱要花个明白”。

  明珠花园位于海珠区东晓路。1996年陆续出售,包括牡丹阁、金兰阁等物业。现有住户大概300多家。1997年9月1日,开发商广州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公司)与广州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签了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明珠花园一期、二期所有物业委托大华公司“长期永久性管理”。

  据悉,近年来,明珠花园业主与大华物业屡有纠纷,和杨小姐一样的多名业主为了争取花钱花得明白,而采取拖欠物业费的办法以示抗议。而率先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的,是住在金兰阁的业主杨小姐,有业主称,“告杨小姐就相当于告所有的业主,因为杨小姐是正在筹备的业委会负责人之一”。

  前天上午,明珠花园多名业主自发来到海珠法院旁听此案。

  在诉状中,大华公司诉称,杨小姐自2001年9月份以来,开始拒交管理费,2005年1月开始拒交公摊费,后来又在2006年4月开始拒交水费。大华公司统计,杨小姐现在拖欠管理费、公摊费、水费合计23237.30元。除了要求杨小姐缴纳以上拖欠费用,大华公司要求判令杨小姐支付滞纳金。

  对大华公司的诉讼请求,杨小姐提出,大华公司诉指欠费不符合事实:水费早就在收到开庭传票前就已经缴清了,大华公司所说的公摊费,从1996年至今一直没有出示收费依据,物管费该收多少,近10年一直是笔糊涂账。“不是不想交物管费,只是希望这笔钱花得明白”,当法官对杨小姐的答辩意见作如上总结时,旁听的业主纷纷鼓掌以示赞同。

  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时,大华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表示,回去请示领导之后再决定。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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