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也可退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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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2:02 长沙晚报 |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花155元在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DVD特价碟机。回家后,我拿出碟机试放时,竟发现碟机底板上有多处锈迹,光碟仓也收不进去。当我找到商场碟机柜台时,一售货员告诉我:“特价机是不能退货的,而且已没货,所以也不能换。”我要求他带我去找商场售后服务部,他却说特价机没有售后服务。我只好在其他人的指引下找到了售后服务部。 几天后,我好不容易换了一台新机子,可碟机按键又有问题。不得已,我只好又找到售后服务部要求退货,可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回绝了我。希望记者帮我维权。王先生 附记:记者将王先生的情况反映给了商场客户部。10月17日上午,王先生来电说,商场工作人员已登门赔礼道歉,将购买DVD碟机的货款退还给他,并补偿了他来回奔波的公交车费。 目前,商家“五折让利”、“特价大酬宾”等条幅随处可见,然而不少商家却由此附加上“概不退换”等霸王条款。记者了解到,从10月15日起,商家的促销行为已被戴上“紧箍咒”。 由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第十八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同时,《办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了处罚标准。 记者 徐媛 实习生 张花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