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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交广告应清净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0:01 红网

  笔者在乘坐公交车时,多次有这种感受:一上车,小巧的拉手广告,宽大的车身广告,嘈杂的电子显示屏、公交电视,夹击而来,置人于广告堆中,不能逃遁。而承担着公共责任的“提醒扒手”、“文明乘车”等公益广告则隐藏于庞杂的广告集体中,大多随同“报站广播”等简单出现,显得微不足道,鲜为人知。

  公共交通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主要用于满足公众需要,让公众获得良好的服务。而

将这一公共资源进行商业性的挖掘开发,谋取利益,同时又漠视公众的感受,无疑是盈利压倒了服务,扭曲了公共资源的功能。

  公交空间封闭而狭小,商业广告很容易成为一种视觉、视听强迫。按照众所周知的市场规律,乘客购票上车,花钱买的是交通服务,是乘车的舒适感,扑面而来的“意外”的广告显然不是乘客掏钱要买的。这一点,似乎跟“买一送一”有异曲同工之处。

  其实,公交广告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还在于,这“送”的广告主要是不讨人喜欢的。它以商业为出发点,在公共区域制造大量低俗、粗俗的广告,强迫公众收看和收听,破坏本应舒适的乘车环境,对公众造成视觉和听觉的骚扰,甚至折磨。这种强奸消费者意志的行为很容易引起人公众们反感。

  诚然,一些漂亮的公交广告活跃了我们的城市风景线,部分公益广告为公众提供了一定的咨询平台。公交广告作为一种大众传媒方式已经进入我们的视野,并越来越影响我们的生活,因此,涉及并影响公共资源的公交广告应审慎设置为好。值得借鉴的办法是本着对消费者的尊重,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严格控制公共交通工具广告,征集乘客意见,将所有垃圾广告以及有可能令乘客视觉和听觉不悦的广告清除出公交,还市民一个纯净的乘车环境。

  所以,从上述角度阐述,“买一送一”其实是受公众欢迎的,比如一句温馨的提示,一条引人回味的公益广告,都是人们想得到的那个“一”。

稿源:红网 作者:李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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