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鲜”奶之争,别忘了消费者(财经记事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0:10 人民网-华东新闻

  10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一纸通知让备受争议的“禁鲜令”第三次被推迟执行。

  所谓“禁鲜令”之争,实际上是“巴氏奶”和“常温奶”两大奶业阵营的博弈。“巴氏奶”是原料奶经过80摄氏度左右数秒钟杀菌消毒后制成的,这种方法可以保留原料奶中的蛋白质及大部分维生素,但必须在冷链下生产销售,保质期不长,也被称作鲜奶,主要生

产企业以上海光明、北京三元等为代表。“常温奶”则是经过137摄氏度的瞬间加热消毒,能常温保存且储存期较长,主要生产企业以蒙牛、伊利等为代表。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巴氏奶”不得在名称中打上“鲜”字标签。由于担心失去市场卖点,“巴氏奶”生产企业及其所属的行业协会与奶牛养殖户、牛奶包装企业等联合展开反“禁鲜令”行动,导致该标准执行三度搁浅。

  “禁鲜令”之争其实早已超越了单纯的技术之争,而成为不同产业链条之间的利益之争。作为标准的制订者,国家行政部门没有就标准论标准,而是兼听各方意见,不能不说是行政执法过程的进步。然而,在长达一年多的“禁鲜令”之争中,我们听到的始终是生产企业之间的争吵,却遗忘了一个最重要的声音——消费者。

  众所周知,制定标准是为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禁鲜令”的初衷是针对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用奶粉还原冒充鲜奶。对于这一问题,乳制品生产国家标准通过要求标识“复原乳”得以解决,起到了净化市场的作用。而此后对“巴氏奶”究竟是鲜牛奶还是纯牛奶的迟迟不决,却背离了标准制定的初衷,令广大消费者在越吵越多的概念前一头雾水,无所适从。

  一个标准好不好,关键要看它是否既能促进行业发展,又给消费者一个“化繁为简”——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就代表着安全和放心,而不必让自己成为专家从头考证。好的标准必然是制定过程复杂,而结果明了。“禁鲜令”提供了一个反例,标准制定时的考虑不周全,造成了企业间旷日持久的争吵和消费者的迷惑。

  因此,解决类似“禁鲜令”这样的标准之争并不复杂,就看它最终能否让消费者轻轻松松地实现知情权。

田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