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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群众的,财务一定要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0:10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记者张翼鹏报道:“钱不是村干部的,是群众的!村务公开不是要不要公开、想不想公开,而是一定要公开!”在11月3日召开的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会议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言辞严肃,他指出村务不公开造成很多地方基层群众与干部的误解和矛盾。为此,广东省将加快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

  据了解,从2006年起,广东每年将按20%的比例确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单

位,用5年时间,到2010年使全省90%的县、乡镇,80%以上的村达到示范创建标准。

  “村务公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欧广源说,当前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不断强化,一些群众即使不认字也懂得聘请律师维权、打官司,相应地农村民主管理的建设步伐更要跟上形势,“农村家长式领导、‘一言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广东省人大副主任李近维认为,一些地方村务财务不公开、村干部涉嫌经济问题,是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只有按照《村民组织法》依法办事,在农村真正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确保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广东省推动村务公开建设重在解决村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的问题,杜绝村务公开一阵风、时冷时热。不久前,全国村务公开督查调研组对广东全省村务公开统一模板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佛山市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村级财务等探索非常肯定,认为是带有导向性、前瞻性的制度创新,代表了经济发达地区村级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

  制度建立起来,公开的内容架构更为重要。“村务公开内容不要太复杂,要让群众一目了然。”欧广源提出的要求简明扼要:“主要两方面,一是村的重大决策;二是财务公开。这两个抓手落实了,村务公开就到家了。”例如,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方面,要公开耕地保护政策、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要公开透明,补偿费的使用要进行民主协商,土地补偿费的数额、用途要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被贪污、挪用或侵占。

  欧广源说,村务公开关系和谐社会构建,关系新农村建设,关系农村党群关系的巩固,是刻不容缓的大事。在对新形势的认识下,广东正在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上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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