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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毁了这片山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1:0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10月30日下午3时许,定远县大桥乡林场的西北方的杨树林里火光冲天,约70亩树龄为三年的杨树林被毁。大火过后,有人看到树林中有一堆未烧尽的纸屑,护林员怀疑:这火不像是从天而降,更像是引燃的,是谁这么狠心呢?

  记者日前奔赴现场看到,现场已是大片荒草焦黑的灰烬,杨树树干下半部分已经烧焦,树叶枯萎,令人触目惊心。熟悉的场景让乡民们回想起来,2005年7月,林场就曾经燃烧

过同样一场大火,而那场大火,至少毁掉了90亩山林。

  大桥乡农中村民组的村民就住在林场里,他们1995年购买了这里的房屋,并与乡政府签订了30年的管护合同。村民们站在刚刚收割过的土地上说,“原来这都是成片的马尾松,可惜还没成材呢,都砍了!2004年乡政府把林场承包给别人了,现在种小麦、种大豆。”记者看到村民朱兰华家门口的几棵马尾松在空旷的土地上异常醒目,朱兰华说,2004年砍树时,她一再要求给她留几棵树拴牛,这才保住了5棵马尾松。

  实际上,大桥乡林场的林地早就不完整了。大桥乡林场是上世纪70年代创办的乡集体林场,栽种有马尾松、国外松、板栗、柿子等树种。记者看到,林场入口处还立着刻有“经果林”的石碑,但是放眼望去,板栗树和柿子树已不见踪影,成林的只剩下杨树一个树种。据林场文书和护林员介绍,原来总共800余亩的林场如今已不足百亩,林地尽失600亩以上。据他们回忆,当年这里有几百种鸟,林地被毁后,鸟儿成片地死在地上。

  据滁州市林业局调查,大桥乡乡政府在1997年和2004年两次向定远县林业局申请,采伐了403亩和112亩林木。1997年采伐后,乡政府组织群众集体造林但没有成活。乡政府于2000年将林场林地发包给国有马场湖农场职工经营,但到2004年,承包人也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造林任务,于是,林场又被发包给别人经营。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接到村民反映后,滁州市林业局于2005年6月下达了《关于定远县大桥乡林场采伐迹地未能及时更新造林调查处理意见》,要求大桥乡政府必须在2006年3月完成分批采伐的500多亩更新造林任务,但是该任务至今未完成。2006年6月,滁州市林业局再次发文,要求大桥乡政府尽快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记者致电定远县大桥乡人民政府,接电话的郑副书记承认林地确实承包给别人开垦复耕了,而且已经转了好几处,因为他是刚调来的,所以对有些情况还不清楚。对于林场大火原因,郑副书记称还正在调查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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