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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门夹伤乘客赔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1:24 华夏时报

  乘客下车瞬间车门关闭地铁方称自身无过错将上诉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陈女士在准备出地铁车厢时,右腿被突然关闭的车门夹伤,陈女士遂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判地铁方赔偿乘客损失6万元。“司乘人员如果不能保证乘客上下车安全,就是他们的失职。”今年68岁的陈女士说,去年9月23日,她与家人在前门站下车,在她迈出车厢的一瞬间,车门突然关闭。

  “我不知道巡车的安全员为什么视而不见?”陈女士说,因为腿被夹住,她一下子摔倒在地。经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右髋粗隆间骨折”。手术后,陈女士只能依靠助步器行走,受伤的右腿无法负重,还需要进一步康复治疗。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地铁应保证乘车人的人身安全。陈女士在接受地铁服务时被车门夹击摔倒致伤,因此地铁公司有过错责任。法院判决除支付2.5万元医疗费外,地铁方再赔偿陈女士3.5万元。地铁公司对一审的判决表示不满。其代理人认为,此次事故很突然,根据有关规定,突发性的事件,已经超出地铁公司能够防范的合理范围,公司在这个事件中无过错。所以,他们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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