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过半数高耗能企业关停并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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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2:07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 佘殿福 窦玉成 记者 夏立明)为进一步遏止高耗能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矛盾,近日,省物价局、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加大了差别电价的实施力度。受此政策影响,镇江过半数高耗能企业先后关停并转。 根据《通知》精神,在今后3年内,逐步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 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高标准由现行的0.05元调整到0.20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2元调整为0.05元。调价三年内分三步实施,淘汰类每年提高0.05元,限制类每年提高0.01元。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用电价格不变,仍按现行电价执行。《通知》还强调严格执行对企业自备电厂的收费政策。据悉,目前国家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产业实施差别电价。差别电价又因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划分而不同。镇江原有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9家,实行差别电价后,已有5家企业先后关停并转,目前,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还各有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