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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开锁业“上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4:08 浙江日报

  从10月25日开始,西宁警方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整治开锁业。

  通过清理整治,今后凡从事开锁的执业人员,必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和无违法犯罪证明到公安分局治安科登记备案。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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