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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骨增高”乱来不得 湖南严审医疗机构准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4:22 红网

  红网11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少龙 实习生 王芳凯)通过手术将双腿截断,在两端穿入钢针连接到体外的固定器,再通过调整固定器,向相反方向牵拉断骨两端,使断骨间产生空隙,刺激骨骼肌肉等组织的生长。而这种手术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个子增高几公分。这就是目前很多医疗美容机构盛行的断骨增高术(医学名“肢体延长术”)。

  昨日,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严格规范“肢体延长术”,医疗美容机构禁止开

展此类手术。我省将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

  多人遭遇“断骨增高”之害

  只要花几万元钱做“断骨增高”手术,就能顺利长高十公分!类似这样的广告让很多人产生了幻想,并且身受其害,身高1米48的刘丹就是其中一位。

  刘丹今年22岁,由于家里很穷,14岁就离开湖南来到广东打工。自从2003年,刘丹在珠海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施行该手术后,出现了异常严重的并发症。据广东省某知名大医院诊断,由于增高手术失败,刘丹腿部的肌肉神经坏死,足部已失去知觉,且患上了骨髓炎,她再也不能站起来。

  其实像刘丹这样,因做断骨增高手术而出现严重并发症且致残的情况,几年前就发生过。1998年12月,方某在北京昌平某私人医院做增高手术失败,导致两腿不等长,畸形外翻,鉴定为8级残疾。这样的案例,在全国各地还有很多。

  医疗美容机构严禁此类手术

  面对部分医疗机构盲目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断骨增高术,并通过广告大肆宣传、招揽顾客的情况,卫生部组织专家就严格肢体延长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做出规范。

  肢体延长术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开展此项技术。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

  开展肢体延长术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医患沟通。严禁诱导不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患者或其他群众实施肢体延长术。对要求实施此项手术、但不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应予以拒绝,并做好解释和说明。

  “断骨增高”手术风险极大

  湘雅医院骨科专家介绍,这是个风险很高的手术,实际上是人为骨折,有可能出现神经血管损伤和关节问题等一系列并发症。医院进行此类手术都是以治疗肢体残疾或先天畸形的病人为目的,并不是为了进行人为增高。

  昨日,省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郭健君表示,我省将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肢体延长术的行为将坚决制止,欢迎市民举报。

稿源:红网 作者:刘少龙 王芳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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