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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警惕商品中有害物质超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4:40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欣)11月5日,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联合发布2006年第九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中有害物质超标。

  警示一:警惕亚硝酸盐超标

  郑州市消协消保处处长杨葆介绍,熟肉、肉类罐头和酱腌菜等食品常用亚硝酸盐作

为着色剂和防腐剂。而食用过量的亚硝酸盐会引发头晕、恶心甚至呼吸困难、昏迷,并可能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因此,市民要注意,不吃劣质熟食品以及在冰箱里放置过久的食品;不要经常饮用经过反复煮沸的开水,不要喝蒸过馒头等食物的蒸锅水;酱腌咸菜至少要腌制20天以上再食用。

  警示二:高档化妆品要慎购

  “SK-Ⅱ化妆品的曝光使高档化妆品的质量问题引起了关注。”杨葆说。

  他介绍,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要尽可能选择厂家授权的经营者,注意商品外包装,进口化妆品要同时使用中文标识并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

  警示三:警惕建材甲醛超标

  杨葆说,建材商品中甲醛浓度过高会引发流泪、恶心呕吐,严重的还会致人死亡。购买此类商品时要查看商品包装标识。进口产品外包装上应有中文标识和说明,购买强化木地板时,如果配件和辅料中甲醛含量超标,同样会造成污染。輥輳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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