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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信息暂以政府网为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6: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天鸿、周桂清)本报11月1日刊发《网上可查车辆10年后违章记录?》报道,有市民通过东莞市政府网查询“粤S59192”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竟然“提前”查询到2016年的交通违法数据。该报道引起了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1月3日向本报通报了调查结果。据调查,报道中提及的两个数据确实存在,但不是东莞交警输入,而是省公安厅交管局转递的周边城市的数据。

  经东莞市交警支队调查,号牌为“粤S59192”机动车查到2016年交通违法信息确实存在,这两个交通违法数据是省公安厅交管局转来的惠州和湛江的交通违法信息,是惠州和湛江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输入数据失误造成的。东莞市交警支队已经将此信息向省公安厅交管局和惠州、湛江交警支队进行了通报。

  东莞市交警支队同时表示,该支队信息网站刚刚制作出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所以会出现与东莞市政府网上不同的现象,市民需要上网查询交通违法请登录东莞政府网查询,并以东莞市政府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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