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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12 红网-湖南日报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

  社会各界人士踊跃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本报记者 刘建光 摄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沙兆华)日前,湘乡市梅桥镇芭蕉村82岁的五保老人王伦章,被接到了改扩建一新的梅桥镇敬老院安享晚年。随着今年改扩建300所乡村敬老院竣工,我

省将有1万名五保老人像王伦章一样,住进乡镇敬老院,开始幸福的晚年生活。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今年来,我省进一步树立“广覆盖”思路,完善工作机构,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18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包括慈善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扶贫开发、司法援助、再就业救助以及水、电优惠政策等20余项救助制度,全面覆盖城乡的新型困难群众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基本满足了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就业等各个方面的救助需要。

  资金是不断扩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保证。今年来,各地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救助水平,扩展农村低保,在去年城市低保资金总投入7亿元的基础上,全省城市低保资金增长了20%,135万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由去年的65元增加到今年的75元。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县由去年的47个增加到目前的86个,惠及近80万农村特困人群,还有60万人享受农村特困救助。继续改造和新建救助基础设施,为五保老人和孤儿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各级政府投入资金1亿元,对300所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投入1700万元,新建和改造社会福利院20所;面对罕见自然灾害的袭击,各级政府积极筹集救灾资金达6.8个亿,赈济灾民2300万人次,确保了灾民的临时生活和灾后重建;城乡大病救助制度全面完成,大病医疗资金比去年有大幅增加。

  为了确保在实施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中体现公平,我省强化了各类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督力度,对救助对象和钱物数量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今年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连续两次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检查,加大了监督力度,确保了专款专用。此外,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的享受,各地均严格审批手续,采取公开评议、张榜公布的阳光模式,全面实行了社会化发放,杜绝了资金的扣留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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